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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执行救援任务车辆的免费通行管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与应急管理厅共同发布了新的规则《执行救援任务车辆免收通行费服务标准》,该标准从2026年1月起正式实施。为更好地指导各地准确理解并实际应用该新政策,《规程》将作为指引性文件用于帮助各相关机构更好的准备和部署。

本篇为有关出台《规程》的背景概述

什么是用于执行抢险救灾等特定功能的车辆?

答:2004年,中国政府出台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经由国务院交通部门或地方政府批准的紧急情况下的车辆免交过路费,这些车简称为执行紧急救援行动任务车辆,它们在通过收费公路时可以享受快速免费通行政策。

此前有关对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实行免收车辆通行费的规定如何制定?

答:为高效便捷执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要求,便利应对灾害紧急任务的车辆快速快捷通行,2022年4月,国家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了《跨省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费通行服务保障规程》(以下简称《试行版规程》)。具体来说,《试行版规程》规定:对于跨省级行政区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由应急管理部门审核确认车辆信息并指导车辆依法依规行驶;而国家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相关单位实施车辆免费通行服务工作。应急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将共同协作推进这项保障服务的具体工作。

另外《试行版规程》指出对省内的应急抢修救灾车辆也会采取免费措施这一举措需要各地自行规划和实施方案来实现。

试行规程的实施效果如何?

: "在试行版规程实施后,各地相关部门都认真执行了运送紧急灾害救援人员的车辆免收通行费的工作,在过去的2022年共确保了7,413辆车安全驶过高速公路,从而有效保障了生命救援道路的高效运行和畅通无阻。"

在试用版本的规程操作中有什么不足的地方?

答:《试行版规程》在实际运作时也会遇到新的挑战与问题。

一是标准不一致:在不同地区,“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的认定与理解存在着差异,部分地区对准许执行此类任务的主体存在不同看法或界定标准的偏差;部分部门、机构无权批准执行这类任务,却有权力向非官方机构解释,声称其有权利承诺免收相关费用。这一行为误导了公众和媒体,尤其是持有“救灾车辆”标识且被误认为应享受优惠服务的车辆司机,从而引发了收费站冲突并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和纠纷,严重扰乱了高速公路交通秩序,也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与讨论。

二是验查效率较低。部分地区对跨省及省内执行抢险救灾等专项任务的车流量保障方式不一致。部分省份通过发放通行证的形式进行查验识别,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车辆的正常通行速度,同时也导致了假冒抢险救灾人员逃避收费的现象发生。

一是特情考虑不够。在紧急救援任务执行中,部分情况下会遇到需要临时调派其他车辆的状况,由于这些额外加入的任务车辆的信息更新工作可能由原车队的管理者或车辆所在单位未能及时补充,从而无法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影响了上述任务车辆能享受免费服务措施的保障力度。

主要改革思路及考量

为什么要重订《规程》呢?

答:为更好的适应“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紧急救援需求,并且满足日益多元化救援力量以及抢险救灾车辆的通行需要,有必要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服务保障机制,以确保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能够优先及快速的通过收费站,2025年时交通运输部和应急管理部结合地方的具体实施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在充分征询各地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部门的意见之后,共同修订形成了新的《规程》,该《规程》中已充分考虑到了在原有基础上的一些调整,并且对某些需要改进的部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规程"及其"试行版规程"有哪些更新?

回答:规程扩大了适用范围,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简化了工作步骤,提升了信息使用效果。详细说明了应对特别情况的具体措施,并强化了打击以假充真救援队伍的责任意识。主要有如下调整:*新手机ࡖ注册手机卡联通可以用吗5;提示网络未注册*****

一是明确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_新办手机卡微信被别人注册应急管理部门以及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职责分工,从而提供了更清晰一致的工作指南,确保执行抢险救灾车辆的管理流程有条不紊,避免由于不同部门之间缺乏明确的指导而导致的责任不清和沟通障碍。这一明确指引的设定将有助于减少在应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信息不对称情况,进而减少争议纠纷的可能性,提供一个更加便捷、高效的解决方案。

二是在检查规范上进行细化,对省内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与跨省执行任务的车辆统一纳入协同部门管理并实现系统对接,对于车辆的信息报送、审核和下达流程进行全面优化,并将所有任务车辆从收费站的等待时间减少,确保不因收费问题影响救援工作的进展。

三则是优化特别情报。对于在通行前因为某些原因而未能及时完成车辆信息审核的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提供专门的服务通道,允许使用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平台(简称“平台”)补录车辆相关信息,并且通过审核确定确实属于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在合法的情况下予以退款。此外设计了《非抢险救灾特别情报特情告知书》,详细说明了相关法规、免费通行政策适用的对象,并对特殊任务车辆信息补录流程和渠道进行规定,旨在有效预防及避免因解释沟通不到位或不充分可能引起的纠纷以及舆情发生。

四则是明确规定。《规程》对“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的认定主体、条件以及名单的确定都做了详细的限定,并要求建立一个审核及稽核的流程,一旦发现假冒的执行抢险救援任务的车辆就立即进行处理和处罚,确保法规政策的权威性与严肃性。

四是数字赋能。应用信息手段优化相关工作流程:即已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信息(包括车牌号码、任务名称、预计到达时间等),通过部门协同及系统对接方式在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预先下发到收费站;当执行任务的车辆抵达出口时,收费系统自动识别并实施免费快速抬杆放行,ETC任务车还能实现不停车便捷收费通行,有效减少征缴环节。

该规程关于"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的规定是怎样的?

答案是第二条对此进行了明确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同时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时机必须要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启动应急响应;二是任务必须是由应急管理部或者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根据灾害事故救援救灾的实际需要安排并同意去救援地点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在收到需要协助行动的指令之后,请尽快联系发生事故单位或个人所在地方的应急管理部门进行详细核实,并听取相关部门的具体需求,获得其准许才能参与现场的救援和抢救工作;最后将车的信息上传至平台上请求免费通行,在批准的情况下,方可前往。

请注意,在此需要指出,经营活动中的货运车辆和非官方单位及其成员运送的货运车辆均不属于执行抢险救 援任务车辆范围之内,因此,此类车辆应当按通行规定依法缴纳通行费。

以下是所需的具体步骤和需要提供的重要资料:

答:根据《规程》相关条款,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申请免费通行流程均需通过平台操作,具体流程如下:

2、注册账户。在平台内提交救援任务所需的组织单位,请通过输入相关代码,向系统提交相关信息来创建个人账户。

第二步是提交车辆信息。账户注册成功审核通过以后,提交抢险救援车辆的所属公司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抢险命令文档。

3.审核车辆信息。区分省内和跨省通行的两类抢险救灾车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审批分别由应急管理部救援协调与预案管理局或相关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并提交至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同时将短信通知到对应车队所属单位。_新办手机卡微信被别人注册trong>注册手机卡联通可以用吗2;手机卡提示网络未注册

4.现场通行核验。路网中心将收到的抢险救灾任务车辆信息通过省中心下发至高速公路收费站,收费站判断通过后抬杆放行。

高速公路收费站是否可自由决定是否减免过路费?

答:我国高速路是由不同的管理单位在不同路段进行建设和运营的,并不享有审批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权力。高速公路运营机构作为企业事业单位并不仅仅是收取公路费用的责任主体,同时也是代征其他省份和路段交通费用义务的基层执行单位,在取消全国高速公路收费站后,每个站点不仅负责征收本段高速路通行费,同时还要承担代收他省以及连接的其他高速公路收费的工作。因此这些收费站不能擅自免收不符合法规政策规定的车辆的费用。

灾害救助时常伴有紧急性和突发性,《规程》中为救援车辆可能面临的情况制定了应对措施。

答:考虑到救援任务的紧急性和突发性,《规程》专门设置“特别处理”一章,围绕执行应急任务时可能出现的车道通行异常情况(例如收费站发生故障)、名单核查失效等几种特殊情况制定了应急预案,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这些特殊车辆仍能高效快捷地通过收费道口。

如果收费广场的出入口出现了拥堵情况,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由收费站现场工作人员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处理;如名单信息出现过期的问题,收费站员工会在核实完具体的车辆信息无误之后予以免费放行通行;另外,安装了ETC装置的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可能会有扣费的情况出现,车主可以申请退费给发行服务公司或由其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退费;对于持复合通行卡的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在MTC(ETC/人工收费混合)车道产生的异常情况,收费站现场人员核查之后可以予以免费放行通行。

此外,《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对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有相关规定,但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提供车辆相关信息的,新《规程》建立先交费、事后补登制度,并由收费站向符合条件的车辆出具了“非抢险救灾任务车辆特情告知书”,允许此类车辆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提交补登申请。待审核确认后,该车辆被认定为执行了抢险救灾任务,拨打95022退费热线便可退款。

“三、要抓好政策的落实。”

《规程》的发布对于具体落实有何重要意义?

回答是:交通运输部将通过协调各相关部委及各交通收费运营部门,使受灾省份的交通部门与应急管理机构互相配合,在抢险救灾行动开始之前提供必要的服务援助,确保有紧急情况下能对行驶中的车辆免于收费,并且按照事先设定的策略安排。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机关需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来促进协调工作;必要时应由省部级以上政府机构批准或授权双方共享抢险救援车队信息及其过站及通行数据;利用技术工具支持双方共同为本区域执行紧急救灾任务的车辆提供免费通行政策保障。

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需要根据接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指导,确保在有应急事件发生时能够做到及时为抢险救援车提供免收通过费的服务,同时也负责向来往人员宣传相关政策,并对此情况予以详细的解答和引导。

关于实施的补充措施,《规程》印发之后,为了确保在执行救援行动时免交过路费,具体有哪些特殊安排呢?

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将联合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规程》,对“平台完善、政策宣贯、操作培训”等环节予以指导,并在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做好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费服务,同时,还将加强协调沟通,解决相关问题,从而保证其顺畅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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